各校外教学点:
近期发现个别教学点存在向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违规收取论文指导费的行为。为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现就严禁以“论文指导”、“论文答辩”等名义向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正声明如下:
一、严禁任何校外教学点(含个人)以“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论文评审费”等任何名义向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收取费用。
二、严禁将上述费用与论文指导、答辩安排、成绩评定、毕业资格、学位申请等挂钩;严禁强制、诱导、捆绑或变相收费;严禁通过第三方、个人账户、班委代收等方式规避监管。
三、各校外教学点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全面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已收取的,须限期全额退还学生,并做好解释说明。
四、学院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校外教学点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绝不姑息。对顶风违规、拒不整改的,视情节采取通报批评、暂停合作、取消校外教学点资格等措施;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请各校外教学点高度重视,切实维护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秩序和学生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违规收费的现象,可通过电话向学院举报。举报电话:0769-88220306。
特此声明。
广州新华学院终身教育学院
2026年9月17日